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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一、女員工忍7年性騷!手機蒐證遭記過 縣府怒

網文二、跟老闆說我被男主管性騷擾,然後我就被fire了


我的感想是「水桶能裝多少水,取決於最短的木板。」
再看了一下亡羊補牢的官方聲明稿 (澄清文一澄清文二澄清文三),失去最多的不是法院判決的罰金罰鍰,而是無形的「商譽」- 得不償失。

 

職場"個人認定有不舒服時",就構成性騷擾。
被害人用"口頭"或"書面"提出申訴時,就需要第一時間處理。
(因為雇主付連帶賠償責任 --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7條 ,平常這麼愛省錢,預算東砍西砍,結果倒賠更多)

 

要想真正了解一個人,就看他如何對待那些無法給他半點好處的人 <註1>
看到要賠錢還要平常愛小事化小大事化更小,假裝沒有任何事情發生的員外大老爺們兒,天子腳下眼皮子底下,就是有六月飛霜,然後百姓滾釘床擊鼓咚咚鏘還是選擇視而不見嗎?堅持有待調查,一碼歸一碼,然後再指鹿為馬睜眼說瞎話。你們想要保護的,究竟是自己還是公司?如果真的是為了公司著想,更要在第一時間正視問題,而不是鞭數十驅之別院,眼不見為淨。


不要以為你有男朋友,就不會被騷擾。
不要以為你有老公小孩,就不會被騷擾。
不要以為你年紀有了,平日淨素低調安靜,就不會被騷擾。。
不要以為你只要假裝沒事,一直忍耐,就不會"再"被騷擾。

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https://eeweb.mol.gov.tw/genderZone/harassment.html

 

引用 Peter Su : 善良,也許是你的優點。但請別讓它成為傷害你的弱點。只要有權勢不一,那麼就不太可能被公平合理地對等。誰讓我們被要求理當溫良恭儉讓,才是個好孩子。什麼PUA (Pick-up Artist),不合理的去合理化養、套、殺行為,不是每個人都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,或是被公司請來陪公子練賤彈情的。

 

我正歸我正,你騷歸你騷。我打扮的漂漂亮亮上班,是因為裝扮得宜讓我得以擁有能夠面對日復一日工作無力感的氣力,我委曲求全,是因為我必需和我的家庭家族一起負重前行,我親切友善,是因為希望職場和平工作順利,會工作也會做人,儘可能地適者生存,即使只是被熊大當成衛生紙小白兔,誰讓我得吃飯,沒工作還是得交健保費。

 

我感謝站出來幫自己說話的人愈來愈多。辛苦了!!!!!

吾心信其可行,則移山填海之難,終有成功之日;吾心信其不可行,則反掌折枝之易,亦無收效之期也 - 孫中山。

 


註1、華頓商學院最啟發人心的一堂課,原文名稱:Give and Tak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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